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
补齐硬件短板
加强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服务网络建设
提升服务功能
采取“抓两头”“强中间”体系化方式加强服务网络建设。总结推广县域“1+N”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经验,以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、协调落实敬老院法人登记、提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等为重点,增强县级养老机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,实现县域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全覆盖,满足农村特困人员特别是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。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,逐步使乡镇敬老院转型成为具有全日托养、日间照料、上门服务、区域协调、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,在满足本乡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,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、农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。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,支持发展互助性养老。
推行“党建+农村养老服务”模式
提升组织化水平
总结推广江西等地“党建+农村养老”经验做法,指导推动各地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,以党建引领养老服务。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福建、山东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宁夏等地制定出台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专项文件,全国层面初步形成因地制宜、系统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,着力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,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家庭尽责、基层主导、社会协同、全民行动、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,精准聚焦关爱对象,健全完善探访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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