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老资讯 >> - 养老政策- 养老资讯

巨硅科技 · 全家康 | 民政部等各部门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方面的新进展

时间: 2024-06-27
民政部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,推动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《“十四五”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》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》等纲领性文件对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作出总体部署,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设计,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取得较好成效。



 

图片

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
补齐硬件短板


“十四五”以来,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,重点支持农村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改造,提升护理能力。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,重点支持各地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条件,完善失能照护设备配置。目前,全国农村敬老院共1.6万个,床位168.1万张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约14.5万个,逐步形成布局科学、配置均衡、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。
图片

加强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服务网络建设

提升服务功能

 

采取“抓两头”“强中间”体系化方式加强服务网络建设。总结推广县域“1+N”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经验,以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、协调落实敬老院法人登记、提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等为重点,增强县级养老机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,实现县域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全覆盖,满足农村特困人员特别是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。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,逐步使乡镇敬老院转型成为具有全日托养、日间照料、上门服务、区域协调、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,在满足本乡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,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、农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。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,支持发展互助性养老。

图片

推行“党建+农村养老服务”模式

提升组织化水平

 

总结推广江西等地“党建+农村养老”经验做法,指导推动各地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,以党建引领养老服务。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福建、山东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宁夏等地制定出台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专项文件,全国层面初步形成因地制宜、系统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,着力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,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家庭尽责、基层主导、社会协同、全民行动、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,精准聚焦关爱对象,健全完善探访措施。

民政部门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提升农村家庭养老功能,引导老年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,对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的赡养(扶养)人给予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,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。
   转载声明:感谢作者,版权归作者所有,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处,还望谅解,如原创作者看到,欢迎联系“广州市巨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”,我们会在后续文章声明中标明。如觉侵权,请联系我们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,感谢!

Copyright © 2013-2023 巨硅科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5590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730号